转发关于推荐2012年度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的通知的通知
濮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转发《关于推荐2012年度安全文化建设
示范企业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直有关单位,中央、省驻濮单位和市属企业:
现将省安全监管局《关于推荐2012年度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的通知》(豫安监管办〔2012〕47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的推荐工作提出以下贯彻实施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以安全文化建设为抓手,推动企业增强安全意识、落实主体责任
大力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是《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国办发〔2011〕47号)、《安全河南创建纲要(2010—2020年)》(豫政〔2011〕1号)、《安全河南创建2012年行动计划》(豫政办〔2012〕21号)、《濮阳市落实安全河南创建纲要(2010—2020年)实施意见》(濮政〔2011〕41号)的一项重要内容,有利于推动企业增强安全意识、落实主体责任,有利于促进和创新安全生产工作。2010年中原油田被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命名为“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2011年中原大化和中原油田石化总厂被省安全监管局命名为“河南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对我市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起到了良好的引领和导向作用。全市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安全文化示范创建活动,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市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开创我市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新局面。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目标任务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市安全监管局成立“濮阳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安全监管局局长、党组书记陈晓华担任,副组长由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王鹏选、副调研员田群英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政策法规科,具体负责组织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以及评审工作的组织、协调及管理。领导小组下设专家组,专家组成员的选聘与管理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安全河南创建2012年行动计划》要求,我市确定2012年各县(区)、中原油田要分别培育1—2家“濮阳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其它市属以上企业要培育3—5家。具体由企业提出申请,各县(区)安全监管局、中原油田安全环保处提出推荐意见(市属以上其它企业向市安全监管局直接申请),经市安全监管局组织专家评审合格后,命名为“濮阳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并从中择优选出5家企业向省安全监管局推荐评选“河南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大力支持和帮助申请“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2012年,全市争取评选至少10家“濮阳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力争评选2家“河南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1家“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三、有关要求
1、“濮阳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的评价标准、申请程序和管理,均参照省局豫安监管〔2012〕43号文(濮市安监〔2012〕95号文转发)印发的办法和标准执行,不再另行发文。
2、根据《河南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定管理办法(暂行)》等有关规定,获得“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及其负责人,在参加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时,优先考虑。同时,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考评结果作为企业信用评级、安全标准化评定、工伤保险费率、安全生产责任险费率的重要参考依据,建立联动机制。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规定,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费用由企业从安全生产费用中全额列支。
3、经请示省局,同意我市向省局的推荐工作延长至7月底。请各县(区)安全监管局,以及中央、省驻濮单位和市属企业,于
联系人:郭华伟、昝志强,
联系电话(传真):6667789
电子邮箱:puyangshianjianju@163.com
附件:
2.濮阳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申请表
3.濮阳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自评表
4.关于推荐2012年度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的通 知(豫安监管办〔2012〕47号)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