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要求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
豫安委﹝2013﹞15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切实解决违章指挥、盲目施救等事故救援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国务院安委会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安委〔2013〕8号),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要结合省政府豫政〔2012〕55号文件精神,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长效机制,健全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组织,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切实提高应急救援指战能力。
二、要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备案演练工作,落实生产安全事故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提高应对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响应能力和救援技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进行典型事故案例剖析和讲解,切实提高事故应急决策组织者的应急指挥能力、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以及社会民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要加强安全生产专职救援队伍装备建设,形成地方特色和部门专业救援力量,加大应急专项资金投入,全力保障应急救援工作需要。
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