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安全健康协会建设初探与展望
市地安全健康协会建设初探与展望
摘要:本文客观分析了我省市地级安全健康协会建设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总结了为全省市地级先进典型的濮阳市安全健康协会的成功做法和主要经验,进而,依据新《安全生产法》赋予安全健康协会职责,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重点论述了市地级安全健康协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发挥法定作用的五条路径,即:一是创新新思想观念,变边缘为前沿,主动融入安全生产主战场;二是学法懂法用法,争取政府、企业等各方面的支持;三是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培训等服务,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四是探索加强行业自律的内容和形式,依法维护会员单位的安全生产合法权益;五是加强协会工作机构自身建设,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协会干部队伍。
关键词:安全生产 职业健康 协会组织 机构建设 展望
1 目前我省市地安全健康协会建设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来,我省18个省辖市陆续建立了职业安全健康协会或者安全生产协会(以下统称“安全健康协会”),其自身建设情况大致可分为三类:
1.1 协会建设工作好的或者比较好的。如:濮阳、焦作、三门峡、安阳、开封等,这些协会有专职的工作人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安全培训活动开展的比较好。特别是焦作市职业安全健康协会,每年培训人数7000余人,拥有自有产权办公用房800余平方米,经济实力强,凝聚力量大。
1.2 协会建设工作一般的协会,虽然开展了一些活动,但财务不独立,属于没有法人资格的社团组织。
1.3 形同虚设的协会,基本上没有开展活动,没有发挥作用。
总的来说,目前我省市地安全健康协会的工作状态还存在明显不足:①定位不准,政社不分,存在着过分依赖于政府的行政化倾向;②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的服务能力欠缺;③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培训的服务能力欠缺;④组织开展行业自律不够,协助政府开展行业管理的能力欠缺;⑤协会名称混乱;⑥协会秘书处缺乏高素质的专职工作人员。
2 濮阳市安全健康协会近几年来的艰难探索
濮阳市职业安全健康协会成立于2005年8月,2011年11月更名为濮阳市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协会,为的是与安监总局领导的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中国安全生产协会相对应。更名以来,协会坚持每月编印1期《濮阳安全生产信息》,免费送给会员单位和市、县(区)政府领导、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及其直属机构,力图在政府与企业之间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现已印发了35期。《濮阳安全生产信息》主要刊载最新法规、领导指示、典型经验、安全常识、他山之石以及安全锦句等,较为注重刊物的时效性和可读性,受到广大读者的一致认可。
2010年3月,濮阳市安全健康协会通过省安全监管局考核,取得国家三级安全培训资质,从此,安全培训成为协会一项主业。但培训人数不多,每年仅为1000-2000多人次。2013年3月,该协会通过省局复审,再次取得国家三级安全培训资质。
2012年,濮阳市安全健康协会探索建立了自己的网站,以此为平台,反应会员单位诉求,交流安全生产工作经验体会,开展行业自律等。
近几年来,濮阳市安全健康协会的生存与发展,得到了省安监局和省安全健康协会,特别是濮阳市政府和濮阳市安监局、民政局、科协等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取得了一定的发展。2014年,濮阳市安全健康协会被市民政局评为AAA级社团组织,并获得市科协专项科普项目资助资金1万元。2014年11月27日,濮阳市安全健康协会作为市地协会的唯一代表,在省安全健康协会年会上作了典型发言。
3 关于发挥市地安全健康协会法定作用的若干思考
新《安全生产法》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二条,专门对协会的职责作出了法律上的规定,即:“有关协会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培训等服务,发挥自律作用,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新《安全生产法》对协会的法定职责作出这样的规定,可以说是给了安全健康协会一把“尚方宝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此外,新《安全生产法》第三条还规定,“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督、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著名安全生产专家罗云对此的解读是,新《安全生产法》实现了模式创新,“从二元主体到五方机制”,系统地阐明了企业、员工、政府、行业、社会多方参与和协调共担的安全生产保障模式和机制,这比仅仅强调企业负责、政府监管的二元主体模式要全面、充分、合理、科学和有效。他断言:这种具有中国特色的五方机制一定能够为我国安全生产水平提高和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提供有力支撑。
关于发挥市地安全健康协会的法定作用,笔者有以下几点看法:
3.1 创新思想观念,变边缘为前沿,主动融入安全生产主战场。
2010年以来,濮阳市连续开展了5轮“一创双优”集中教育活动,通过“创新思想观念、优化干部作风、优化发展环境”,实现了“变边缘为前沿”,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等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巨大发展。当前,市地安全健康协会也需要创新思想观念,变边缘为前沿,防止自我矮化,主动融入安全生产主战场,力所能及地为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为政府加强安全监管建言献策,当好参谋和助手。
3.2 学法懂法用法,争取政府、企业等各方面的支持。
新《安全生产法》虽已赋予安全健康协会在安全生产领域中的法定职责,但是,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目前尚未出台具体的配套法规和规章,因此,作为最基层的市地级的安全健康协会,仍需据法据理,进一步争取当地政府以及安监、民政、科协等职能部门和会员单位的支持。协会只有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建立了更大的作为,才能拥有更高的地位。
3.3 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培训等服务,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新《安全生产法》把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的职责新增一项作为第三项,即“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新《安全生产法》赋予安全健康协会的法定职责之一,就是“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培训等服务”。由此可见,市地协会应当把为会员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管理和技术等方面的信息,搞好包括“三项岗位”人员在内的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作为自己的一项主业,抓细抓实抓好,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夯实安全生产基础,防止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3.4 探索加强行业自律的内容和方式,依法维护会员单位的安全生产合法权益。
针对我国各级安全健康协会发展中存在的共性问题,新《安全生产法》作出规定,要求有关协会组织“发挥行业自律作用,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这一规定,适应了我国转变政府职能的新要求。李克强总理指出:政府转变职能要重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为此,未来各级政府定会加强对行业协会自律组织的激励和支持导向,注重发挥协会里的专家学者的作用,推动行业协会更好地参与和服务安全生产工作。协会作为新《安全生产法》确定的安全生产工作“五方机制”之一,当务之急是应当搜集和反映广大安全生产工作者和会员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呼声和诉求,在政府与企业之间更好地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3.5 加强协会工作机构自身建设,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协会干部队伍。
安全健康协会秘书处是协会的日常工作机构,不论是为会员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培训等服务,还是发挥行业自律作用,都需要秘书处的工作人员熟悉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在安全健康协会专职人员队伍建设方面,国家协会、省协会早已给我们做出了榜样,市地安全健康协会应当认真向上级协会学习,通过组织参加各类培训班、定向培养、自学成才以及鼓励报考注册安全工程师等多种形式,将市地安全健康协会秘书处的专职工作人员培养造就成为一支不畏艰难、勤奋敬业、热情服务、能干成事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为协会组织依法履职尽责提供人才保证。
(作者工作单位:濮阳市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