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落实企业安全责任 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严格落实企业安全责任 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欧阳英明
摘要:随着新《安全生产法》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国家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十二字方针”,明确了安全生产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电力企业作为国有企业,担负着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和保障可靠供电的重要任务,所辖电网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设施,遍及城乡各地,涉及千家万户。抓好电力安全生产,不仅能保障电力企业自身稳健运营和电网安全稳定运转,同时对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服务人民群众生活及保持社会稳定具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新《安全生产法》 电力企业 安全理念 基础 体系
新《安全生产法》施行后,国网濮阳供电公司通过认真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的精神和要求,深入思考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特点,准确把握自身安全生产工作重点,进一步厘清了安全管理工作思路,即:牢固树立一个理念,不断夯实三个基础,建全完善四个体系,具体论述如下。
1 牢固树立一个理念
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管理理念。新安法将“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理念写入总则之中,提出安全生产应以人为本,充分体现出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划定了“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企业发展和家庭幸福是每个员工心中所想所盼,电力企业作为央企,更要始终把保障员工安全健康作为自己的最高职责,这就要求企业必须严格落实安全责任。
新法第三条增加了“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条文,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第十八条规定了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职责,必须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十九条又进一步强调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考核标准等内容,并在相应条款中增加了加大安全违法处罚力度的内容,使得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工作既“责无旁贷”又必须“踏石留印”。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没有终点的工作,必须持之以恒抓严、抓细、抓实。古人云:“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就在于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其不仅是制定一项安全职责规定,更重要的是科学分析各岗位人员的职能分工,合理赋予其责任、权力和利益,同时加强宣贯培训,形成每位员工各知其责、认真履职、严格落实安全责任的常效机制。此外,还要按照新《安全生产法》要求,建立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评奖惩机制,加强监督考核,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因此,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务必始终坚守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要始终把保护员工安全健康作为最高职责,始终把保持电网安全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切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岗到位,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全员遵纪守法,严格执规执纪,形成安全管理工作的强大合力。
2 不断夯实三个基础
要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制度基础、安全教育培训基础,安全生产投入基础。新《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要求,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应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从电网企业的安全生产特点来看,这几项工作都是最基础的工作,必须下大力气抓好,并不断夯实巩固。
2.1 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此方面,国家电网公司制定了全面的通用制度,有力促进了电力企业制度体系建设工作。作为基层单位在严格执行公司系统通用制度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大通用制度宣贯力度。一方面,要结合基层工作特点,制定管理细则,作为对通用制度的补充;另一方面,要制定专项制度,补充通用制度未涵盖的管理领域,确保涵盖安全生产各领域、各环节。同时,基层单位要定期梳理、发布现行有效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清单,做到与时俱进,持续完善。
2.2 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新安法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责中,增加了“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的内容。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企业对员工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已上升为法律层面。而安全知识欠缺、安全意识淡薄是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观因素,因此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常抓不懈,要采取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教育工作,在企业内部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尤其要加强安全警示教育,提高员工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突出安全技能培训,强化《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学习和考核,使之成为电力企业生产工作的安全指南。
2.3 有效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电力系统涉及交流直流,高中低压,发输变配,要保证这样一个非常复杂系统的安全运转,电力企业首先就要加强“两措”管理,即反事故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安全工作规定》,在反事故技术措施方面,应落实电力行业反事故工作要求,采取针对性的技术措施,提高电力设施设备安全可靠性,有效防范电力系统事故。在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方面,应落实生产工作中人身安全防护要求,配备足够的劳动保护用品,切实保障员工作业安全。同时安全生产投入不仅限于资金投入,更要重视安全管理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创造有利的工作条件,保证安全管理人员的主要时间和精力放在安全管理上。
3 建全完善四个体系
要建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安全应急处置体系、安全事故管理体系。新《安全生产法》把加强事前预防、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并向从业人员通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制度”。此外,新《安全生产法》还提出了企业有关风险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好的效果。
3.1 建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企业安全监督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健全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机制,将任务性排查与自主性排查相结合,将迎峰度夏度冬、春检秋查与专项隐患排查等活动相结合,充分发挥公司各部室、基层单位的主体作用,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落实整改责任,限定整改期限,把事故隐患遏制在萌芽状态。同时要对人员的安全素质、技能素质等方面进行排查,制订改进提升措施;另外还应加强针对集体企业、外包工程及其施工队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3.2 建全完善安全风险管控体系。要把安全管理工作的重心前移,逐步从事后处置转移到事前预防上来,建全完善风险管控体系,将牢补于亡羊之前。安全风险管控体系是一种预防管理体系,这与新《安全生产法》确立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字方针”是一致的,同时与落实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也是相辅相成的,首先要做好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挂牌督办等工作;其次就是要全面落实电力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风险管控工作,通过开展各类安全风险辨识,提前掌握生产工作中可能发生的事故风险,并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控制措施,从而尽力避免或减少事故发生。
3.3 建全完善安全应急处置体系。新《安全生产法》第七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这同样对电力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电力企业开展好事故应急处置管理工作,对企业很必要,对社会更重要。近年来,公司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建成应急中心、组建应急队伍、制定应急预案、完善应急装备,投入了很多的人力、财力、物力,并在电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后,仍要在应急中心建设、应急响应机制、应急预案修编、应急预案演练等方面下功夫,求实效。
3.4 建全完善安全事故管理体系。新《安全生产法》特别强调了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对事故安全责任分析与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前车之鉴,后事之师。在电力安全事故管理工作中,最重要的环节就是事故原因的调查分析,绝不可疏忽和放松。电力企业应进一步加强安全事故管理,加大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和考核力度,更要始终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处罚不放过、事故应受教育者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防范措施未落实整改不放过”的电力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切实保障人身安全、电网稳定、设备健康。
电力企业应严格对照新《安全生产法》,深入学习并做好宣贯培训,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持续完善安全制度规程,不断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切实保障安全生产投入。同时,系统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风险管控体系、应急处置体系、事故管理体系建设,持续夯实电力生产安全基础,为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新濮阳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作者工作单位:国网濮阳供电公司)